市疾控中心被授权开展手足口病实验室检验


  依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手足口病定义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对手足口病的诊断主要根据临床特征和实验室检验结果两个方面,仅仅根据临床特征只能定义为临床诊断病例,只有同时具备了实验室检验结果,才能够定义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实验室检验能够及时查明病因并指导临床治疗。
  宜昌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针对目前疾病的流行趋势,多方筹集试剂、耗材和设备,派专人到上级业务部门进行进修学习,以最快的速度掌握了手足口病的检验技术和生物安全规范,受到了省疾控中心的高度评价,并授权开展此项检验工作,为手足口病防治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 Copyright 2002-2003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宜昌市深圳路35号 电话:0717-6337107 邮编:4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