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疾控中心关于全市创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宜以及《宜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区卫生行政部门预防保健工作职能的通知》文件要求,2008年4月14日-20日,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要求,逐条对全市所有接种门诊(点)进行免疫预防创卫专项督导检查。
一、基本情况
检查对象:包括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点)以及15家城区医疗机构和夷陵区疾控中心共34家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内容:包括计划免疫门诊规范化建设、流动人口儿童管理、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乙肝疫苗管理等方面。
检查依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注(释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细化标准。
二、工作现状
各单位在创卫工作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组织专人整理创卫资料,并按年度进行整理,大部分单位按照时间进度和收集目录上交了创卫资料。大部分单位上墙了各项工作制度、第一类疫苗及二类疫苗免疫程序;大部分单位建立了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记录、购买记录,所有注射器均及时毁型回收处理,无接种差错事故发生;大部分单位均建立了常住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每月对辖区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进行主动访视,有访视记录;大部分单位每年开展了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有工作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创卫资料未按要求备份到位。由于多数单位错误认为将创卫资料提供给创卫办后便完成资料任务,因此单位没有相应准备一套创卫资料,多数资料只有电子版本没有打印分类装订,未建立年度明确规范的资料体系。
(二)创卫原始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时间紧迫,人员紧张。部分单位仅按照目录要求上报了各项工作总结,但是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记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及补种验记录、新生儿以外接种记录等原始工作记录不全或者不能提供。因此各项工作总结缺乏原始资料提供依据。
(三)创卫资料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指标未达到创卫要求。多数单位在完善创卫资料过程中仅以完成任务为目的,并没有认真核对总结及报表数据,存在0-6岁流动儿童统计表建卡、建证率未达到95%要求、报表数据与总结不一致等问题。
(四)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填写不全。多数单位没有及时将信息化资料转录到登记卡上,导致导致证、卡、信息化资料的不相符,存在针次不全,“五苗”全程接种不符合要求;另外,多数单位仅建立了2007年预防接种登记卡资料,2005年至2006年出生的儿童未按要求补建。
(五)流动儿童资料不健全。部分单位未建立流动儿童专用预防接种登记卡;大部分单位流动儿童接种登记卡的背面未注明户籍地址和迁入信息。多数单位儿童主动访视记录本填写记录不全或缺项,未注明补证、补种疫苗记录等访视结果信息,部分单位缺2005-2006年主动访视记录。
(六)少数单位接种现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区域规划图,第一类疫苗相关信息、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多数单位口头进行预防接种告知,但是无接种告知记录。
(七)资料普遍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模式化,没有可靠的原始资料作为佐证,难以反应实际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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