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疾控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第二次监督评审


  2008年3月8日至9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派出的3名专家对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了实验室认可第二次监督评审。3名专家就中心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中心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认可准则要求,维持中心的认可状态。这标志着我中心的7大类产品253个参数检测技术能力符合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检测结果国际互认。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7月正式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是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继湖北省和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第3家获得实验室认可的单位,也是湖北省唯一一家获得认可的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有关实验室认可规则,在5年的认可周期内中心需接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3次监督评审,本次是第2次监督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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