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完成宜昌烟草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疾控中心于2007年12月下旬接受宜昌烟草公司委托,开展该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工作。
根据该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结合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水平和定量分级结果,对试运行期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通过检查表法评价了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达到从源头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通过对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识别、分析与评价,确定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提供了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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